索 引 号 | 008450620/2019-04 | 关 键 词 | 脱贫 攻坚 |
发布机构 | 市扶贫移民局 | 发文日期 | 2019/2/11 16:51:00 |
服务对象 | 其他 | 体裁分类 | 其他 |
(1)建好网格化认证管控机制。在全市739个贫困村各配备1名农村电商扶贫信息员,负责对村内贫困群众生产的禽蛋、蔬果等生鲜产品申报认定实行网格化管理。将扶贫产品全部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,做到“带标上市、过程可控、质量可溯”。目前,全市已申报认定扶贫标识产品225种,单品1000余种,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98%以上。(2)推行网络化以购代扶模式。在全市统一建立扶贫产品专属电子销售平台,每月形成电子供应清单。出台8条定向采购支持措施,对采购清单内产品金额在50万以上的,由各级受益财政按5‰给予补助,最高不超过10万元,引导全市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学校医院、国有企业食堂和干部职工积极采购扶贫产品。2018年6月至12月底,全市累计定向采购扶贫产品2275097公斤,价值8107万元。(3)拓展网点化销售推介渠道。制定扶贫产品销售奖补办法,对商场超市、宾馆酒店等经营场所设置达标扶贫产品销售专柜、专区的,由所在地财政给予每个专柜1万元前期投入费用补贴,成功实现广元扶贫产品在成都老邻居287家连锁店全线上架。在浙江台州、丽水、湖州等东西部扶贫协作市建立7个电商门店,6个农特产品直销点。积极组织企业参加“买川货·助脱贫”等大型展会12次,对统一组织参展企业给予5000元展位补贴,截至2018年底已签订扶贫产品销售合同2.8亿元。